近日,县法院党组提前研判疫情期间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态势、新情况,召集审判部门负责人及时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庭室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大网上法院业务办理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利益诉求。
1月29日,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活动调整的通知》并打印张贴在院机关铁门醒目位置,同时通过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以及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引导群众采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或微信小程序“贵州移动微法院”申请在线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 微信小程序或“贵州法院诉讼平台”( http://www.guizhoucourt.cn/)申请网上立案,通过拨打12368诉服电话咨询立案诉讼服务事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为群众更为便捷的诉讼服务。
2月9日,成立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办案工作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一些简易的矛盾纠纷案件,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移动微法院APP、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视频、网上调解等线上平台,对临近审限的民事、商事案件逐案排查,办案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缴费等诉讼活动,尽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原告撤诉。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对执行案件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对于网上新立执行案件和春节前己立执行案件,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网络查控系统逐一核实,立即进行网上财产查控。
疫情防控期间截至2月15日,受理民商事案件101件,其中通过电话、微信调解,原告撤诉42件;办结执行案件13件,其中执行完毕5件,保全完毕3件,终结执行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件,冻结1207.04万元,划拨162.43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167.03万元。(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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