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扎实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确保2019年保费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5月,从江县贯洞镇全面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筹资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居民。原则上参保人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对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未脱贫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计生两户人员享受每年代缴50元的补助政策。
与往年不同的是,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职责将全部交给税务部门负责。税务部门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后,为方便缴费人缴费,各村(居)在贯洞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按原来的征缴模式配齐人员,明确负责人,开展本村(居)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工作。为确保征收缴费工作顺利开展,镇人社中心加强参保人员缴费和参保信息审核录入工作,并按税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征收信息和办理费款入库手续,并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公示、咨询查询等经办服务工作。目前,该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刘德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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