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笔者从从江县民政局了解到,该县在2018年共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645.5978万余元为全县1341余人。
为让特困供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江县民政局不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大力宣传五保供养相关政策,包括享受对象的合规范围、申报程序、发放标准等,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严格执行《黔东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切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纳入五保救助范围,还开展对五保供养资金的监督检查与发放工作,坚决杜绝了多发、漏发、乱发现象,确保五保对象的合理增进减退与五保资金的顺利发放使用。该县2018年特困供养资金以社会化形式按月按标准足额发放,共发放资金1645.5978万元,惠及1184户1341人。其中:集中供养220人,发放资金218.9534万元;分散供养 1121人,发放资金1426.6444万元。
据了解:从江县民政局在不断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的同时,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秉承“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服务理念,把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实现小康”的重要举措,累计投入2500 多万元,先后建成17所乡镇敬老院,将农村困难群体中最缺乏生存能力、最需要帮助照顾的弱势群体动员入住敬老院,并以星级敬老院创建为抓手,把敬老院办成“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温馨港湾”,让“五保”老人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安享晚年。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特困供养人员资金的发放,不仅让五保老人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生活有保障,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也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保障兜底作用。(鲁畅、蒙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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