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税收贡献激励是指新纳入“3个15万元”扶持措施范围或2015年12月31日前纳入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按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增量部分给予3年累计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税收贡献激励。对微型企业通过实施税收贡献激励,能够有效促进微型企业发展,鼓励更多群体参与到小微企业的创办经营之中。
据了解,2015至2017年度,该县已有87家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942586元。其中2015年度有4家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25513元,2016年度有22家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532973元,2017年度有61家微型企业获得税收贡献激励387100元。下一步该县微企办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扶持微型企业工作,确保优质微型企业得到扶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穗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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