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工作,保障纪检机关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近日,中共雷山县纪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管理的通知》(雷纪发〔2018〕3 号),为稳定纪检干部队伍安定执纪“保驾护航”。
《通知》规定:各乡镇纪委书记、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得分管或承担与党风廉政无关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不得长期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今后长期抽调纪检干部参与其他工作或外出学习,需向县纪委报告。
《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全面自查,对存在违反《通知》问题的一律进行整改,不再安排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清理,凡是未经批准,擅自抽调纪检监察干部,一律进行整改,已经抽调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返回原工作单位。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科学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所作出的一个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保证。雷山县纪委还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违反《通知》精神,不认真整改、我行我素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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