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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有奖补贴生态安葬 最高可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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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6 13:33:4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三穗县为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节地生态安葬实行有奖补贴。

  一是对花、草、树葬采取一次性奖励。丧事经办人按三穗县殡葬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殡葬行为并在骨灰处理方式上自愿选择在本县境内指定的区域,采取花葬、草坪葬、树葬等绿色生态葬法时,由县民政局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每例奖励5000元。

  二是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全额补贴。我县户籍公民在县灵山殡仪馆治丧,并按照我县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实施殡葬行为,由县民政局基本殡葬服务的收费进行全额补贴。全额补贴的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100元/具)、灵堂租用(200元/天)、人工抬尸(90元/具)、普通殡殓(120元/具)、车辆消毒(20元/次)、送葬补贴(600元/具)等。 但已办理工伤保险,并在工伤保险理赔中获取丧葬补助金的除外。

  三是分类补贴公墓购置款。特殊群体人员去世,全额补贴基本项目收费的同时,又分类补贴公墓购置款(土葬坟地6平方米/块, 收费1800元)。享受分类补贴的特殊群体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全额补贴公墓购置款的对象,包括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人员,具有本县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公安机关证明的无名遗体。二类是减半补贴公墓购置款的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退役残疾军人、在乡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邰一芹)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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