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黎平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力,五措并举全面完成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截至今年1至4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211.07万元,同比增长14.6%。
该县坚持实行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合入户核查、审核审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实行“一年一大查、每月一小查”,城镇低保实行“一季一大查、每月一小查”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要求。
通过为期四个月的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张榜公示、资料归档工作,于4月30日全面完成全县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去年的484元/月提高至532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060元/年提高至3528元/年,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4月已按照新标准发放城乡低保资金, 1至4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211.07万元,有效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杨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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