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记者从从江县民政局获悉,第一季度,从江县发放城乡低保金3621.0702万元,62015名困难群众受益。
今年以来,从江县按照“五个一批”之“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政策要求,狠抓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反映较大的“死人吃低保”、“富人吃低保”现象,完成了城乡低保“两线合一、减量提标”基础工作。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84元提高为52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年3060元提高为3528元。
据了解,今年第一季度从江县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621.0702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20954户60567人,发放低保金3429.336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984户1448人,发放低保金191.7335万元。(吴德军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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