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凌晨,该县东朗镇关雄村就发生了这样的“拐婚”纠纷,当地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及时予以化解。
当日凌晨1时许,东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其反对女儿被“拐”到东朗镇关雄村做“媳妇”,于是去男方家接女儿回家,受到当地村民阻挠,请出警。
民警闻警而动,不顾劳累和危险,在黑夜中的15公里崎岖山路上,驱车近一小时,赶到现场。经了解:2月7日,东朗镇关雄村男青年王某某与停洞镇摆下村女青年潘某某(均18岁)“拐婚”,潘某某父亲强烈反对,于是赶到男方家欲将女儿接回家。男方及亲戚朋友百般阻挠,将潘某某父亲等人围住,扬言如果把“媳妇抢走”,就别想走出村寨。
民警向村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耐心进行思想劝导,组织调解,直到凌晨4时许,最终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女方已违反当地“婚约”习俗和村规民约,女方对男方进行赔礼道歉,并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张炼、刘志波、付家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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