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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洛香镇化解一起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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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2-08 09:55:2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月5日佰伍村奶海义等9户村民到村委会反映自己家种的油菜刚刚开花就被同村6组16户村民砍倒在地 ,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现在希望村委能给予处理。当晚村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双方矛盾点太大、态度坚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次日,村干上报镇政府,要求政府给予处理。


图为纠纷地调解现场

  接到申请当日,由洛香镇政法委书记陈伟带队,镇综治办、司法所、农业站组成调解工作小组进村入户对该事件进行了解,得知位于“响钱山”(地名)的耕地原来是佰伍村6组16户村民1982年耕种的自留地,2008年由于村里年轻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减弱,再加上该片耕地离寨又远,所以荒废一直无人耕种。直到2015年奶海义等9户村民到此除草开地,于2016年秋收后种上油菜,现在眼看再过一两个月就有收入,却被6组村民给砍到在地,因而产生纠纷。加上6组16户称“该片土地实自己家的自留地,没经过我们允许奶海义等9户就擅自种植农作物,肯定是想将土地占为己有”。而奶海义等9户却一直坚决说该片耕地是她们2015年来开荒所得,如果6组19户要该土地的所有权,就必须补偿所有损失,包括开荒劳力费、农药费、化肥费,还有损失的油菜费等所有费用。双方各持己见,纠纷一直无法达成协议。

  调解小组工作人员在全面掌握情况后,于2月6日下午,在纠纷地现场对当事人双方组织调解,针对双方争议的事实经过展开全面的分析和疏导,说情、说理、说法,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决定各退一步。并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批评6组16户毁坏油菜的错误行为,告知赔偿义务。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一是6组19户自愿赔偿损坏0.3亩的油菜,由农业站站长评估为油菜籽100斤进行照价赔偿,合计200元人民币给奶海义等9户;二是从现在起双方都不能再来破坏该片耕地,一直到奶海义等9户将油菜收割完;三是双方和睦相处,不能因此事再闹矛盾。(吴祝江)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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