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文明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6-12-14 09:04: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对镇远县人民法院的两起执行案件的的执行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

  这两起民事执行案件分别是申请执行人镇远县青溪铁锅厂申请执行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与申请执行人邰某某申请执行的排除妨害纠纷案。这是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今年首次派员现场监督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此次派员临场监督,既保证了民事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进行,使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的监督从“理论”切实践行于“实践”,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彰显了司法公正,也缓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文明规范。(石高鹏 田政鑫)

责任编辑:王春【收藏】
上一篇:镇远:烟花爆竹秘藏水果门市 公安、安监联合查处消除隐患
下一篇:镇远县检察院“检察开放日”获代表点赞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