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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市监局县消费者协会为学生务工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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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7-23 14:38: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7月10日,从江县城区一专卖店为举办促销活动,通过第三方微信号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临时促销人员50名,用工时限12天,工资待遇每天底薪60元、包中餐、提成无上限”。从江县一中老师得知这一消息后,为锻炼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其与该专卖店进行联系。专卖店负责人同意由老师带部分学生到专卖店面试。2016年7月12日上午,经专卖店面试,上岗培训并招录了11名学生。7月12日下午至13日,被聘学生按专卖店要求上街开展广告传单发放等宣传活动。由于天气炎热,且用工方并没有给学生提供中餐,部分学生退出。于是负责联系的老师向专卖店负责人核实学生反映的中餐问题,专卖店负责人却解释称:试用期前三天不付给任何劳务费,也不提供免费中餐。在双方协商无果后,负责老师于7月20日向从江县市监局、县消协投诉,并要求帮助调解处理。

  接投诉后,从江县市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该专卖店存在不履行发布的信息承诺和不按法律规定擅自设置试用期等行为,涉嫌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江县市监局、县消费者协会召集专卖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教育,该负责人认识到了错误,态度诚恳,当场表态同意按招聘广告约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务费等费用。一起学生劳务费用集体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陈志远 田保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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