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杨通航 黄婷婷 记者 周燕玲) “真没想到,此次电价调整,我们中小用户最受实惠!”5月20日,望着收费单上较上月减少的电价,前来镇远供电局舞阳供电所营业厅缴纳电费的用户杨再芬激动不已。杨再芬见到笔者,给我们算了一笔账:“我本月用电1123千瓦时,按照之前的电价,需要缴费1048.21元,而现在,由于电价调整的缘故,我只需要缴纳802.27元,光是电费一项,就少支出245.94元。这太好了!”
笔者从镇远供电局市场营销部了解到,从2015年4月20日起,为简化电价分类,将工商用电同价,将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降低到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水平。分步取消化肥用电价格分类。取消大工业用电中的“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生产用电”分类,电价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按照规定,此次电费调价未涉及居民生活用电。
为做好此次调价,镇远供电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并行动,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对大用户执行新的电价政策,中小用户电价的调价退补工作正在进行。
同时,该局运用多种新媒体传播手段进行宣传,对营业厅的上墙资料及时给予更换。向公众宣传贵州省简化电价分类,实行工商业同价的主要内容,营造更好的服务环境,让公众知晓此次商业电价调整的具体时间和范围。
据悉,商业电价下调前是0.9334元/千瓦时,下调后是0.7144元/千瓦时,每千瓦时下调0.219元,减轻了全县3156户中小用户的运营成本。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