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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规范干部驻村往返公共交通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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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08 15:50:5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日前,黎平县出台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往返公共交通费报销新规定,解决其从县城区到驻点村往返公共交通费报销难题。

  据了解,日前,黎平县委组织部、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已联合清算审核出台《黎平县城区至行政村驻地交通费价目表》,规定严格报销程序,凭机打车(船)票据实、按价目表报销,不需提供车(船)费票据,要求及时兑现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每月2次的往返公共交通费,该规定从2015年8月起执行。

  据悉,该县派驻干部的231个行政村总里程15442.6公里,平均里程66.85公里,每次往返交通费13772元,其中,里程最远的行政村147公里,往返交通费190元。(姚进忠)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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