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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加大“小额担保贷款” 助广大妇女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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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04 09:24:00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广大妇女得到必要的贷款资金支持,推动侗乡广大妇女创业就业。黎平县在之前工作基础上,结合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于近日制定出台了《黎平县进一步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贷款项目条件、贷款对象、条件及用途、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付息方式、贷款担保方式及申办程序、贷款贴息及贷款清收规定、贷款的风险管理等进行明确和说明。

  值得关注的是,该意见中对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激励及补偿机制进行了规定,具体为:根据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中心支行有关通知精神,该县将按当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2%给予奖励性补助(其中,中央财政承担0.5%;省级财政承担1%;地、县财政承担0.5%),对当年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妇联,财政,经办金融机构给予奖励性补助,以补充其工作经费。县担保中心、县妇联按当年奖励资金0.6%予以补助,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按当年奖励资金0.4%予以补助,奖励每年兑现一次,财政部门于当年工作结束后的次年1月份进行审核并申报,经确认后予以拨付。(杨胜泽)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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