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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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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30  来源:黔东南人大视线

(2020年4月29日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勇所作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州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黔东南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过硬法院干部队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周玉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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