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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灾?还是人祸?丹寨人民法院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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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3 10:45:29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丹寨县人民法院法官采取一边调解一边普法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农田被毁矛盾被激化的邻里纠纷,取得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2020年10月20日,原告陆某向法院诉称,处在上游的被告王某为经营砖厂,改变了原沟渠水流原状,导致今年夏天位于下游的被告农田在大雨中被冲毁,后经要求多方调解无法解决,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予以解决。

  本院接案后,法官亲临纠纷现场进行勘查调解。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得知“农田被毁”致使双方矛盾已深,双方不仅停留在用言语攻击辱骂上,甚至发展至用互相扔石头欲损害对方财物泄愤的程度。承办法官为了平息矛盾,先让双方冷静后分开调解。经过实地踏查排水沟渠,走访当地群众,充分了解砖厂地势及周边环境,结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官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针对该案纠纷焦点,讲解相应关系的法律规定,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讲事实、摆依据,彻底改变了被告王某认定的农田被毁是天灾、与其无关的思想,使其认识到改变排水原状与原告陆某农田被毁的之间的关联性,并主动表示自愿清理原告陆某被毁农田恢复原状。最后,双方握手言和,一起即将爆发的乡亲邻里矛盾火山,在法官的普法式调解中得以化解。

  丹寨县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纠纷、排除妨害等案件时,始终秉持“审结一件、教育一片”的原则。在审结案件的同时,除了追求案件审理的司法效果,更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以个案的“案结事了”为前提,着重以个案作为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产生。(杨栋)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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