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共有三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27日上午10:30召开,主要内容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第二次全体会议,在28日上午9:00召开,主要内容是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三次全体会议,在29日下午3:00召开,主要内容是补选黔东南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
应出席这次大会的州十四届人大代表386名,列席人员63名以及政协出列席人员。列席人员范围是:不是本届州人大代表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高校主要负责人,不是本届州人大代表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以及出席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列席人员。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列席人员仅列席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