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州政协常委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时间:2016-02-2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在2月20日下午开幕的政协第十一届黔东南州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州政协副主席杨胜勇受政协第十一届黔东南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

  一

  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262件,经审查,立案249件,其中,委员提案218件,民建州委提案5件,民进州委提案4件,民盟州工委提案1件,农工党州工委提案4件,州工商联提案7件,州总工会、妇联、侨联提案各1件,界别提案2件,专门委员会提案5件。这些提案,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109件,占43.77%;政治建设方面16件,占6.43%;文化建设方面27件,占10.84%;社会建设方面66件,占26.51%;生态建设方面31件,占12.45%。从总体来看,提案的内容丰富,反映情况真实,研究分析深入,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提案质量较高。

  截至2015年12月底,立案的提案已全部办复结束,办复率为100%。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被采纳的有204件,占81.93%;作为工作参考的有4件,占1.60%;过去已经开展相关工作或在短期内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有41件,占16.47%,这部分提案承办单位都已向提案者说明了情况。

  在承办单位的努力下,许多提案得到了办理落实,及时转化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助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在凝聚、传递、释放改革发展正能量,在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州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提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年来,提案工作有以下突出的特点:(一)党委、政府、政协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州委、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提案交办工作,州委书记、州长对办好提案作出明确指示,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和州政协班子成员出席提案交办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和州委、州政府有关领导分别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州委、州政府、州政协领导亲自领衔督办31件重点提案,其中,州委领导领衔督办的7件,州政府领导领衔督办的7件,州政协主席会议督办的1件,州政协领导领衔督办的16件。为办理好提案,州委领导召开会议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督促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州政府领导在相关的重点提案上签批办理意见,并带着提案深入调研,亲自解决提案提出的问题。州政协通过领导带队、专家参与和实地视察、座谈协商,深调细研,多层次、大角度地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党委、政府、政协领导亲自抓提案办理工作,为提案的办理落实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提案逐步走向党委、政府“管办”的轨道。以2014年州委、州政府把提案办理列为全州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为标志,我州的提案办理工作走上了新的发展时期。2015年,州委、州政府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效能监管和评价、考核机制,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办理效果明显增强。过去是以政协督办提案为主,现在变成了党政“管办”为主;过去的提案办理工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软任务,现在变成了考核奖惩的硬指标;过去的提案办理工作游离于党政部门工作职责之外,现在融入了党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中。目前,提案已逐步走向党委、政府“管办”的轨道,并逐渐成为常态。(三)提案办理力度大、效果好。提案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积极落实提案的意见、建议,提案得到了较好的办理落实。(四)提案工作质量年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提案整体水平的提升。州政协常委会坚持履职为民、协商民主和科学发展理念,围绕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有据、有序、有度、有效地开展提案工作质量年活动。2015年提案的收立数,均比上年明显增加,团体提案的数量创历史新高。通过开展提案工作质量年活动,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进一步增强,提案的采纳率和落实率进一步提高,政协机关服务委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015年贵州电视台以及贵州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先后对我州的提案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全省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上,我州作了重点交流发言。

  三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履职意识,提高提案质量,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提案工作的新局面。(一)要继续推动提案工作由提案委一家抓向政协机关一起抓转变。要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为提案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一是继续坚持领导领衔督办提案制度。重点提案明确后,有关领导要继续坚持对所领衔督办的重点提案签批办理意见,牵头协商督办。二是强化政协机关联动办理提案的工作机制。政协机关各办、委、室既要主动协助分管领导抓好重点提案的协商督办工作,又要对涉及本单位的提案,自行选取一部分进行协商督办。提案委要为领导督办提案和机关办委室开展协商、督办活动做好服务;要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提案的征集、提交、交办、办复网上运作;要加强提案工作宣传,不断提高提案的社会影响力。(二)要继续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要抓好问题导向,引导委员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紧扣发展大事、要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要发挥好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的作用,将调研视察成果、大会发言、社情民意等及时转化为提案,提高集体提案的比重。要精心安排提案征集,不断完善提案立案标准,严格提案立案条件,加强提案修改协商,切实保证提案质量。(三)要继续推动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把先协商办理、后征求意见和答复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程序,把提案办理列入领导督办、效能监控、视察评议和追责问效的重要内容,推动承办单位扎实有效地抓好提案办理工作。要做好领导在重点提案上签批办理意见的服务工作,发挥重点提案在提案办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与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效能办的联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能落实的提案能够落实到位。要加强服务和指导,帮助承办单位加强和改进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水平。继续开展提案办前协商、办中视察、办后评议活动。要继续做好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跟踪了解。新的一年,力争在领导讲话中听到更多提案的声音,在党政文件中看到更多提案的文字,在现实生活中见到更多提案的成果。

  (杨玉婷整理)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