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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财富山庄杯”黔东南州十佳旅游特色小吃评选大赛比赛规则和计分办法
一、比赛时间
2014年8月29日 上午 9:00时—下午18:00时
二、比赛地点
凯里市苗侗风情园会展中心
三、比赛内容
每名选手现场制作1—2道名点或名小吃。(10人量,其中以2人量供评分)采取场外预制,现场制作的方式进行。(制作评分完毕按组委会安排进行布展)。
比赛采取100分制。评分标准主要包含味感(30分)、质感(30分)、观感(30分)、营养卫生(10分)四个方面。评分表如下:

四、比赛方式
1、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由各县市旅游局(办)、旅游星级饭店及旅游餐饮店推荐。
2、比赛原则
比赛的小吃,应具有黔东南州本地民族、地方特色风味,充分展示、发挥黔东南地区的地方特色,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风味,在传承的基础上,即有创新又适应饮食消费发展潮流。
A、不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
B、原料搭配合理,讲究营养均衡。
C、小吃制作必须卫生、安全。
3、赛场规则
A、比赛顺序:由组委会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选手的比赛场次和灶位,并发放号码牌。
B、捡录:选手持号码牌,带齐自备的原料,包括盛器(应无店微店名标志)到捡录处进行检录入场。
C、赛场:选手按规定对号入台位后,认定所需用品、用具。监理员律料。比赛开始后监理员开始计时。选手制作之后,交其作品清理现场干净,然后退场。未清理现场的,评委将适当扣分。
D、时间:两个品种现场制作时间为30分钟,超时适当扣分。
本次大赛现场公布参赛选手的比赛分数。每道特色小吃经评委品尝后进行现场打分亮分,由主持人现场公布参赛选手的比赛分数。
五、评分规则
1、比赛现场设主任评委1人、评委7人、主持1人(主持比赛程序、对评委打分、记分员统分情况以及比赛结果进行现场公布)、计时计分员5人、协调员2人(负责叫号,协助主持人安排选手入退场次序)、监审员2人(现场监审)、监理员2人(负责现场监理工作)。评委按照各项比赛内容的评分标准认真打分,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计时计分员现场计时计分、统分,监审员对现场比赛、打分及统分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个比赛过程公平公正。
2、本次大赛满分为100分。比赛项目主要包含味感、质感、观感、营养卫生等四项。评委现场打分亮分,参赛选手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5个有效评分的平均分为总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3、参赛选手得分排名由高到低,如有并列超出排名数量,以味感评分高者为胜出,再相同者,通过加试问答决出保留者。
4、参赛选手或领队如对评委的评分有异议,可现场向大会监审组提出,由监审组指定评委答复,最后以主任评委裁决结果为准。
六、比赛注意事项
1、8月28日20:00点在财富山庄酒店会议室进行比赛顺序抽签,领取参赛牌号,逾时视为弃权。比赛当日(8月29日)上午8:30点前,所有参赛选手须凭参赛牌号进行参赛。比赛结束后,务必将参赛牌号归还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潘乐乐18685505322)
2、参赛选手须按时参加比赛,不得迟到,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弃权。选手参赛时,号码牌一律佩带在左腰部,比赛前5分钟进入指定地点等候比赛。
3、每位决赛选手必须提前着厨师服装、佩戴厨师帽参加比赛。未按规定穿戴的参赛选手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期间穿戴的衣帽不得有店标店徽,并保持工作衣帽整齐、工具、餐具清洁。
4、参赛时间为30分钟。(如烹饪时间超过30分钟者可于参赛前一天向组委会领取场外加工申请表或提前申请带半成品于比赛当天检录)。(联系人:龙宜欢15208557927)
5、组委会只提供工作台和炉灶,其余参赛所需用具及调配料等物品均自行准备。(注: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
6、参赛选手须自觉遵守比赛规则,不得干扰评委评分。
7、参赛选手须遵守赛场秩序,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扬下脚料、不准高声喧哗、不准使用他人的原材料(物品)及半成品,务必保持赛场安静和清洁卫生。
8、参赛选手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与调度,候赛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进入赛场,不听劝告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