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黎平县人民法院按照聚焦“四风”、突出重点的整改原则,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针对司法作风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整改。
整改过程中,县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立了立案服务、申诉复查、信访接待三个窗口,实行全年敞开立案,随时可以立案;大厅内摆放有火盆、饮水机,书架上放置诉讼指南、案件流程、报纸、杂志等资料;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案件审理信息。在基层法庭,开展巡回办案,减少群众诉累。
为便于群众监督干警执法过程,县法院制作了《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对本院干警在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示,5名副院长先后深入乡镇列席人代会向代表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并开通了院长信箱,建立与广大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媒体桥梁。
县法院还针对过去考核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指标增益不科学”、“指标通报不重视”、“考核项目底不清”等实际问题,及时改进考评方法,完善审判绩效管理机制,简化调整考评指标15余项,使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符合审判工作规律。
为避免干警在执行司法办案中冷横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县法院进一步完善了正风肃纪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效率,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规定业务庭承诺的结案期限应当不超过法定审限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