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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冯仕文到凯里市巡察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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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1月2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冯仕文在杜贤伟副秘书长,州统计局、州经普办、凯里市政府、凯里市统计局、市经普办等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深入第三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第一线,分别巡视了大十字街道普查员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石油分公司和黔东南盛翰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这两个企业和天香鹅食府个体经营户的现场普查登记情况。冯仕文每到一处,先与普查员进行了交流,详细询问登记流程和对普查单位的熟悉程度。然后对企业及个体经营负责人支持我州经济普查工作表示感谢,并向企业员工们进行了新年问候,祝大家新年快乐!同时对我州的经济普查提出要求:普查员要加强与普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依法普查,对调查资料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普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依法提供相关普查资料是应尽的法定义务,希望积极配合好经济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指导,及时解决好发现的问题,确保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州经普办及时按照冯仕文常务副州长的要求,作出了如下安排:

  1、各级经普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要深入一线进行组织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搞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强化调查登记阶段的质量控制,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广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按照《普查员工作手册》要求,认真开展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做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登记内容准确完整。

  2、要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普查人员、指导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经济普查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要坚持科学普查。经济普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调查领域复杂。要严格遵守普查业务流程规范,严格执行普查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有序进推进普查工作。

  4、要加强宣传动员,为经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宣传部门要按照普查机构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标语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经济普查、积极支持、参与和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5、要认真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到3月底,各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普查人员,配戴普查证件,到各单位进行普查登记,要加强与普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依法普查,对调查资料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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