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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一被执行人对法官发出灭门威胁:谁敢执行我,我就要灭他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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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16 10:26:00  来源:雷山县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雷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某甲与李某乙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杨某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支付抚养费义务,该院执行干警做其思想工作并督促其自动履行时,被执行人杨某甲不仅不履行义务还多次威胁执行干警及干警家属:" 老子现在老婆孩子都没有了,谁敢执行我,我就要灭他满门,销他家户口。"

  【处理结果】

  雷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杨某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多次对执行干警及干警家属人身安全进行恐吓威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该院遂作出对被执行人杨某甲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决定作出后,因杨某甲居无定所,该院经多次组织干警实施拘留措施无果后,与公安机关启动协助执行联动和安保联防机制。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执行威慑和法制教育下,杨某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法院向被其威胁的干警赔礼道歉,承诺不会再对抗法院执行,并保证不会对执行人员及家属做出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同时自动履行该案义务。

  鉴于杨某甲道歉态度诚恳且获得被威胁干警谅解,自动履行全部案款并向法院书面悔过,该院决定解除对杨某甲的司法拘留。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处理该案过程中,法院及时启动与公安机关建立的执行联动和安保联防机制,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并主动联系法院进行道歉和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依法履职的干警及其家属人身安全。

  同时,也昭示了任何试图挑衅司法权威、威胁司法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的行为均应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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