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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推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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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7-20 13:45:4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保障“三项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落实,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在县政协、县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全面推行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

  ---推行执法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权力清单,并运用市场监管业务系统公示行政处罚内容,让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查看行政执法各项公示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务。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许可421项,查办行政执法案件69件。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调查取证、送达回证等行政执法重要环节,以文字、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全过程记录;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统一使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订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规范法治审核流程。规定执法办案机构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大行政处罚需提请案件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杨华)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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