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3名犯罪嫌疑人携带电瓶射灯等工具,在黎平县岩洞镇新洞村“黄花基地坡头”捕捉候鸟,并准备拿来食用,其中犯罪嫌疑人石某林因捕捉数量较大,现已被县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森林公安已将查获的野生鸟类活体4只放生,对野生鸟类死体27只做无害化焚烧填埋处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森林公安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黎平台记者: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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