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之父代龙某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欧某与被执行人龙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双方经自由恋爱于2013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欧小某,婚后因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致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缝,2015年12月,龙某离家出走后未再与欧某联系。2018年11月,欧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欧某与龙某离婚,欧小某随欧某生活,龙某需每月支付欧小某抚养费500元至欧小某年满18周岁。
判决生效后,因龙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欧某于2020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龙某支付抚养费90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根据被执行人龙某的户籍所在地依法邮寄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均被退回。执行法官又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龙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6月10日,执行法官到龙某家调查了解,其父龙老某态度强硬拒不告知龙某的线索。申请执行人欧某也未能提供龙某的线索。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村委调查龙某财产
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惩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8月21日,锦屏法院通过“微信”“抖音”“在公告栏张贴”等方式曝光了一批包括龙某在内的失信黑名单。让人惊喜的是,下落不明的龙某通过微信看到自己“光荣”上榜失信黑名单,迫于执行压力,让父亲龙老某到法院支付抚养费,并承诺“以后我们都会按期支付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有些被执行人认为“不见面”“躲猫猫”就能逃避执行,这是低估了执行干警永不放弃的决心,我们将不遗余力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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