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秀仁、原副局长姜以煌获一审生效判决!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8-05 09:35:11  来源: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秀仁

  获一审生效判决

  7月24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对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原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秀仁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一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作出一审判决:以杨秀仁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300000元依法予以收缴。

  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姜以煌

  获一审生效判决

  7月24日,丹寨县人民法院对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锦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姜以煌民事枉法裁判罪一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作出一审判决:以姜以煌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违法所得75000元及“和天下”牌香烟6条依法予以收缴。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锦屏:万亩金秋梨丰收 果农笑“钱袋”鼓
下一篇:锦屏男子网购5头活猪崽,收到3头死猪崽,退款无果……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