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王某槐酒后驾驶小轿车由锦屏县三江镇天马广场往六街方向行驶途中,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值为169mg/100ml。经抽血送检,王某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1.2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吊销了王某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可王某槐完全没有吸取教训,距第一次酒驾被查处不到两月,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他再次酒后驾车上路。
2020年3月2日,王某槐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酒后驾驶小轿车由锦屏县三江镇往清江二桥行驶途中,再次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值为128mg/100ml。经抽血送检,王某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3.58mg/100ml。王某槐不知悔改,二次醉驾,将自己“作”进了看守所,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锦屏交警提醒:“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重新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时间多长,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对于“二次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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