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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司法局多举措做好省外返锦特殊人群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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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6 09:49: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锦屏县司法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特殊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多举措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接收和管控,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一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力度,外防输入。为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厅、州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衔接工作顺畅,防止发生脱管失控或影响疫情防控大局问题,锦屏县司法局第一时间对该县辖区1月份之后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刑释系统查询、监所来电来函及时掌握辖区预释放人员情况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与乡镇、村(社区)联系,通过发函、电话联系等形式互通情况,共同做好预释放人员亲属查找、动员和接返工作。司法所加强对返锦的刑释人员身份信息和体检结果的核对登记,对未返锦的刑释人员进行通过走访调查,掌握其行踪。通过上门宣传、电话联系的形式对刑释人员及家属宣传防疫知识,告知刑释人员及家属做好防护,对身体状况进行自我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就医。截至目前,共排查登记1月份以来该县户籍监所刑释人员32人,司法所均建立安置帮教档案,定期掌握思想动态,依法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力度,内防扩散。县司法局一方面充分发挥各司法所干部既是脱贫攻坚网格员又是疫情防控人员的优势,积极与所在乡镇各村脱贫攻坚前沿指挥部沟通协调,指导社区矫正小组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司法所+村前沿指挥部+社区矫正小组”三位一体的防控模式;另一方面通过钉钉定位软件、微信、短信电话等科技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二个必须”的管理,即每天必须定位签到、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增加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定位次数的方式,加强电子监控力度,掌握行动轨迹,宣传、劝导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期间严格遵守不出村寨小区、串门访友、聚集会餐、居家隔离等村寨小区管理规定,严防疫情内部扩散。截至目前,1月份以来省外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决定到该县实行社区矫正的对象有2人,均采取居家隔离观察的方式,14天内未出现发烧、咳嗽等状况,均依法办理完成入矫手续。

  三是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的请假制度,严防输出。升级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程序,原则上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一律不批,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一律由县局研究审批;对同意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每天必须报告健康情况;对外出返回的社区矫正对象,县司法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乡镇共同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并派人定期测量体温,严防疫情期间管控风险。目前,该县两类特殊人群疫情防控情况安全稳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序进行。 (赵光俊)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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