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调委会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解员前往该村与驻村干部共同调解。经调查了解,老人今年74岁,膝下有两儿两女,大女儿远嫁江苏,小女儿嫁天柱县,两儿子于1992年9月27日分家,老人的老伴随大儿子共同生活,老伴已因病去世;老人随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龙某平时游手好闲,40多岁仍然单身,成了当地的贫困户。近年来,通过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扶贫惠民政策,龙某家的经济状况明显改观,但今年由于老人患病在床,不能正常行走,需要人料理日常的生活起居,小儿子执意外出谋生,让老人陷入困境。调解员了解到他家的情况后,找到了龙某的胞兄龙某某,通过对龙某和龙某某分别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从法律和道德两方面,讲明了两儿子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孝敬老人将会遭受社会和良心道德的谴责等道理,龙某某终于答应了接母亲一起生活,进行照料。小儿子龙某也同意将其分家后与母亲分得的共有的责任山部分调整给胞兄龙某某经营管理,双方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龙某某将老人接回家中照管。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保障了失能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感化了负有赡养义务的当事人。
近年来,茅坪镇通过抓实疑难纠纷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促进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王永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