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一男子非法收购画眉鸟 法院:罚款+获刑“套餐”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11-12 09:46:5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黔东南山美、水美深入人心,也成为了文化旅游的一大名片,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破坏环境,给生态带来了灾难。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审结生效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杨某非法收购画眉鸟并销售,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4月期间,被告人杨某驾驶贵HY****白色小型轿车先后在廖某处手中收购疑似画眉鸟并分别运往黔东南州凯里市、施秉县、黄平县谷陇镇销售牟利。

  2020年4月15日被告人杨某在谷陇镇市场非法出售画眉鸟时,被黄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疑似画眉鸟28只,在杨某位于凯里市某街道出租房内查获疑似画眉鸟9只。经鉴定,涉被告人杨某所收购疑似画眉鸟,均为画眉Garrulaxcanorus,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贸公约》(CITES)附录Ⅱ保护物种,属濒危野生动物。

  黄平县森林公安局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4月23日将查获的画眉鸟放归自然。

  经过庭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杨某涉嫌非法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其认罪认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杨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官说法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只有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能更好享受大自然的馈赠。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不为眼前金钱利益所驱动,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触犯犯罪底线,否则等待自己的将是国家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黄平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119消防知识普及培训会
下一篇:黄平路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新时代“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专项检查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