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事发岑巩:推倒鸡棚、挖坏鱼塘、砸毁伙房、偏房,这是多大仇怨?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2-24 13:26:17  来源:岑巩县公安局  

  岑巩县公安局为确保全县疫情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对阻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从严查处多起违法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02月17日晚,高某席等8人在羊桥乡高冲村村民吴某荣家自建房内以打麻将单注5元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被岑巩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房主吴某荣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命令被岑巩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02月18日晚,汪某刚等8人在羊桥乡地坝村村民汪某坤自建房内以打麻将单注10元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于当日22时许被岑巩县公安局羊桥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2020年02月18日13时许,水尾镇新场村下半山组村民黄某平、黄某武邀约多人聚集到水尾镇高岩冲(地名)姚某国家鱼塘边,以姚建国在其家旁边修建的鱼塘、鸡棚以及栽种树苗的山地系水尾镇下半山组集体山地为由,将姚建国家已修建好的鸡棚推倒,鱼塘挖坏,并将鱼塘边的几根树子砍倒,几十根树苗损毁,随后,黄某发、黄某又带头将姚建国家伙房、偏房的门窗砸坏。黄某平、黄某武、黄某发、黄某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已被岑巩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岑巩:林下“蜂”生水起 酿就“甜蜜”生活
下一篇:岑巩县:万亩“林+药”引路逐梦“绿富美”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