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情况
在事故发生后,三棵树服务区工作人员立即向雷山路政执法大队发来调解请求,原因是服务区高杆灯不属于《贵州省高速公路占用和路产损坏赔偿和收费标准》所列项目,而是属于服务区的财产,索赔方应是服务区,故双方在赔偿价格上没能达成一致。对此,雷山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立即驱车前往现场。
路政员了解现场情况
对于这样的事件,路政员也是很少遇到。在详细了解情况之后。路政员首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驾驶员作思想工作,让驾驶员了解理赔程序,明白损坏的设施不在《贵州省高速公路占用和路产损坏赔偿和收费标准》之中,需要和服务区沟通协商。同时路政员在设施的价格上与服务区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了解,并要求服务区以设施的实际价格和安装价格进行评估,不得超出市场价格。最后,对处理结果驾驶员李某和服务区达成一致,一是服务区及时向设施安装公司询价,并开具可核销的票据。二是驾驶员立即报保险公司理赔,并请求高速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员先垫付理赔款,然后找保险公司理赔。
对路政员的调解结果,双方表示很满意。因驾驶员是外地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加上不熟悉路线,路政员还将驾驶员送往高速交警中队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员被路政员的热情所打动,他说:“长途运输很辛苦,赔偿是小事,但是你们坚持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处理问题,我很感动,很暖心!谢谢你们。”雷山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也承诺:“秉公执法是我们的执法理念,不冤枉好人,但也绝不放过坏人。”(粟多仲 陈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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