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五大队在开展路检路查统一行动中,查获一起涉嫌非法携带疑似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日20时许,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教导员杨建平带领二中队民警在黎平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56分许,在对车辆号牌为桂BPE333号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未能提供任何证件,对民警的询问也是前言不搭后语。当民警欲打开驾驶室门进行检查时,驾驶人迅速用其身体阻挡,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惕。于是,民警立即警告驾驶员下车,对该驾驶人进行控制,后再对车内进行全面的搜查。
经查,民警在车内搜出了一支射钉枪、一支气枪,匕首一把,钢珠160颗,铅弹513颗,射钉弹60颗。随即,民警通过内网搜索该驾驶人信息,再对其信息进行比对,确定该驾驶人为孟某,系贵州省从江县人,持C1E驾驶证。
最后,该案件移交黎平县公安局德凤镇派出所,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龙见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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