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时整,随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一声令下,锦屏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世德随即宣布:按照省法院韩德洋院长指令,本院“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全体执行干警有序登上警车,分别赴往执行一线。
当天,锦屏县人民法院出动警车4辆,出动执行警力13人次,查封房产3处(面积约660平方米),查封车辆1台,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38.01万元。
此次“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持续时间一个月,除依法执行各类案件外,突出对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等案件执行,在冬日里体现司法阳光和司法温暖,做到文明执行、善意执行。锦屏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有力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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