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将承建的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和槐花工业园区七环养殖场工程交予王某某组织民工施工,2017年9月,王某某在该工程完工后,与承建公司结清工程款的情况下,未支付民工工资20余万元,涉及民工28人。因王某某不知去向,2018年10月8日黄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支付民工工资,王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支付民工工资。黄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此案,抽调精干警力,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多警种协同作战,经过警方缜密侦查,全面布控,2019年11月14日,黄平警方在凯里市某商场一餐馆内将王某某抓获。
王某某到案后,其家属随即将其拖欠的12万元民工工资交到公安局,同时承诺尚欠余款8万元,将在11月20日之前付清。(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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