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黄平一男子报警:“我杀人了,我想自首!”警察赶赴现场后发现…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11-19 11:18:4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今年10月份以来,110报警服务台接报多起虚假报警,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警方提醒市民要合理合法报警求助,莫把报警当儿戏,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处以十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黄平县公安局浪洞派出所查处一起恶性谎报警情扰乱公安机关办案秩序案件,并对违法嫌疑人唐某作出拘留处罚。

  11月8日凌晨两点,黄平县公安局浪洞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我杀人了,我想自首。接到警情后,所领导高度重视该警情,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报警人是一名醉酒的年轻小伙,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

  经查证,报警人唐某因喝酒被母亲数落,心里不舒服,于是又到浪洞镇街上夜市摊上酗酒,心烦意乱之际拿起电话拨打110电话谎称自己杀人了,想自首。唐某对自己报假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醉酒清醒后,唐某对自己喝酒后报假警的行为悔恨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作出最高十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警方对唐某给予治安拘留8天处罚。(杨晨)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黄平公安侦破一起拒不支付民工工资案件
下一篇:黄平警方深挖案件线索破获一起系列摩托车盗窃案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