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7年8月,雷山法院依法受理了唐某某、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文某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某支付令纠纷等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不仅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一直逃避执行。为此,雷山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发布悬赏公告,并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其下落。
7月11日下午,黔东南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发出指令,称张某某乘坐客车从凯里前往石阡……
接到指令后,雷山县法院立即与石阡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石阡县法院立即调配警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某进行布控、拦截,最终将其控制。随后雷山法院执行局赶往石阡,将张某某带回雷山县法院。(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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