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与表弟起纠纷后有人报警,民警在询问过程中,男子拒不配合,还对民警进行辱骂。目前该男子已被锦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8年6月25日凌晨2时,锦屏县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执勤人员驾车在,锦屏城区的天马广场路段巡逻时,突然被一男子将巡逻警车拦住,称自己被表弟打了,执勤人员将其带到三江派出所依法开展调查。经查该男子叫龙某炜(男,21岁,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某村人)称自己被表弟打伤,扬言要公安机关对其表弟进行处罚。民警在对龙某炜依法进行询问时,龙某炜拒不配合,不但辱骂执法民警和协勤人员,还打砸办公区内物品。派出所民警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全程都有执法记录仪记录。
目前,违法行为人龙某炜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锦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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