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货车超载超限不但会严重破坏公路设施,而且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对路上的行人、车辆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危险,近日,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就查获一起超载百余吨的货运车辆。
2018年06月07日下午15时,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接余庆路政执法大队报警称:“在安江高速纸房收费站(小地名:黄平县纸房乡中寨)查获一起涉嫌严重超载行驶的货运车辆,请协助处理。”
接警后,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立即前往支援,在支援民警到达纸房收费站后发现,一辆车牌为黑NA****的重型牵引车牵引一辆拖挂车停在纸房收费站出口的超宽车道上,全车共用13轴90条轮胎,挂车上拉载了一个圆形的货物。后经询问该车驾驶员崔某得知,该货物为发电机,是不可以撤卸的,是从哈尔滨运往贵州贞丰县,已经在路上行驶了十多天。在询问该货物有多重时,该车驾驶员一直支支吾吾不肯回答,说是公司要求运送的,他什么都不知道,现场执法民警立即调取收费站过车信息,发现该车总重为244.2吨,而高速公路对于货运车辆的最高限重视49吨,该车完全超过荷载标准,而在执法民警的再三要求下,该车驾驶员拿出了货运清单,货运清单上清清楚楚的表明货物重量为195吨,且没有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许可证。
现场执法民警在了解到该情况后,对驾驶员崔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其立即按照规定缴纳过路费和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许可证,对其无超限超载运输证运输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一次性扣6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把他移交给余庆路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理,等待他的还有30000元内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对于需要运输不可解体的大件货物,应该在公路管理部门办理超限超载运输许可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千万不能报侥幸心理而违规上路行驶。(廖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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