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0月20日下午16时10分左右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一中队民警李兴隆、邱大洋在辖区开展巡逻,沿沪昆高速公路剑河往三穗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剑河县境内岑松匝道处时,发现前方有一辆货车停于应急车道并车辆货箱有冒烟现象,凭着经验应该是该车货箱起火了,于是民警立即靠边停车一人管制交通的同时通知相关救援单位支援,一人拿着灭火器帮助灭火,此时支援单位到来后大家齐心协力将火势控制,减少了驾驶员的经济损失,通过将近两个小时的救援工作道路恢复通行。
据了解王姓驾驶员驾驶贵H籍轻型普通货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剑河往三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剑河县境内岑松匝道处时,傍边的车辆一直按喇叭提醒自己,于是往后看发现自己的货箱的货物起火燃烧起来了,经询问驾驶员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燃烧,轮胎也没有燃烧,自己也没有抽烟往外丢烟头这个行为,所幸的是交警发现及时帮助救援灭火减少了经济损失,造成此次货物燃烧的原因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在用敞开式货箱装载货物时切忌吸烟后往外丢烟头,这个行为会造成烟头被风吹到货箱后导致货物燃烧。(杨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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