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电费电量补贴资金分两个时段进行补贴发放,即2016年1至3月,4至12月,其中,2016年1月至3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13671户,共计补贴电量电费资金37.363万元;2016年4月至12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11522户,共计补贴电量电费资金31.490万元。为了让电量电费补贴资金发放阳光透明,该县民政部门积极与县财政、电力部门协调对接、商讨落实。并对全县2016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进行排查、上报,精准确定户数和人数。目前,民政局已将发放名册报县财政部门,由国库集中支付到金融部门,进行社会化发放,预计今年3月底前完成发放。
据悉,此次发放是对2016年度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待遇的家庭应享受的电价补贴进行的补发,标准为每户每月减免10千瓦时用电量,每年享受54.67元的电量电费补贴资金。共惠及25193户次,共计补贴电量电费资金68.853万元。(杨思清 李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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