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考核要求。按照“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实施方案、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主要领导评鉴、考核小组审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送审备案、结果反馈、存档”等程序和要求年度考核开展工作。
严格考核标准。对“德、能、勤、绩、廉”各考核要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严格评优比例。根据单位受表彰情况,分类别、分层次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严格审核程序。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县组织人社部门,特别是以干部考核记事手册的规范填写为载体,突出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平时考核,对不填写干部记事手册的,认定为平时工作不扎实,建议不评定为优秀等次。
严格考核纪律。组织人事和监察部门专项开展考核工作督查,对在考核中违反政策规定,随意侵犯被考核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惩处。
严格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融合起来,对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增加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或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从严控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对在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中优先向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人员倾斜。通过对年度考核结果正向的激励和逆向的惩处的导向,在全县进一步营造了“让想干事者有舞台,能干事者登奖台,干成事者上平台”的良好氛围。
2016年,该县共有182个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副科级以下干部年度考核,总人数7924人,被评为优秀等次1234人、合格(称职)等次6220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等次5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12人、未定等次453人。(刘辉 杨玉辉 杨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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