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16日,涉嫌合同诈骗76.5万元的杨某某,已被锦屏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锦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2011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得知,锦屏县河口乡中寨村十三组九响自然寨姜某某等14户村民的九响林场准备待售消息后,前往交定金2万元,便与姜某某等14户村民协商以130万元购买该林场,并签订了一份《山林转让合同》。
之后,杨某某以此合同招摇撞骗,声称自己是林场的“老板”骗取李某某的信任,使李某某先后十一次通过银行转帐支付的方式付款给杨某某76.5万元,杨某某收到李某某支付的款项后,将大部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银行贷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昔日的“老板”杨某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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