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一村民酒后闹事被罚“3个120”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11-17 22:24:1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农村安定团结,11月16日,从江县谷坪乡谷洞村民委依《村规民约》对一酒后闹事男子进行“3个120”处罚。

  11月9日,谷坪乡谷洞村过五年一度的鼓藏节,在本村寨街道向佳宾敬拦路酒之时,禁止车辆通过。本村一男子王某不顾大局和治安执勤人员的规劝,酒后驾驶摩托车欲强行通过,并殴打不让通行的治安执勤人员。在村民委、派出所、司法所的介入下才得以平息。王某的行为给全村村民造成不良影响。谷洞村民委为整顿这种不良风气,给全村村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于14日村民委召集村规寨佬开会,决定对王某的不良行为按《村规民约》3个“120”进行处罚。16日,王某在寨佬的批评教育下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大家的面接受了处罚,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缴纳了120斤猪肉、120斤大米和120斤米酒。

  据悉,该村《村规民约》的制定,涵盖村民行为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文化教育等内容。其中还有村民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罚措施。根据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处以“三个120”(120斤猪肉、120斤大米、120斤米酒)、“三个66”、“三个33”和“三个12”的处罚规定。(石庆海)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上一篇:从江县翠里乡喜获国家级“创建无邪教示范乡”荣誉称号
下一篇:从江:表彰成绩优秀学生,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