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农村安定团结,11月16日,从江县谷坪乡谷洞村民委依《村规民约》对一酒后闹事男子进行“3个120”处罚。
11月9日,谷坪乡谷洞村过五年一度的鼓藏节,在本村寨街道向佳宾敬拦路酒之时,禁止车辆通过。本村一男子王某不顾大局和治安执勤人员的规劝,酒后驾驶摩托车欲强行通过,并殴打不让通行的治安执勤人员。在村民委、派出所、司法所的介入下才得以平息。王某的行为给全村村民造成不良影响。谷洞村民委为整顿这种不良风气,给全村村民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于14日村民委召集村规寨佬开会,决定对王某的不良行为按《村规民约》3个“120”进行处罚。16日,王某在寨佬的批评教育下主动承认错误,并当大家的面接受了处罚,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缴纳了120斤猪肉、120斤大米和120斤米酒。
据悉,该村《村规民约》的制定,涵盖村民行为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文化教育等内容。其中还有村民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罚措施。根据违反规定的轻重程度,处以“三个120”(120斤猪肉、120斤大米、120斤米酒)、“三个66”、“三个33”和“三个12”的处罚规定。(石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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