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笔者从从江县党史办获悉,日前贵州省财政厅下达该县2017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81万元,主要用于红色文化基地建设、民族文化建设和改善民生建设等方面28个项目。
据介绍,2014年7月17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正式批准从江县为红色革命老区。红色革命老区申报成功后,该县积极向上级申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014年就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2015年获542万元,2016年获批550万元,今年又获批581万元。截至目前,该县共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80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投入,将进一步推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该县将严格按照财政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招投标,加紧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绩效,充分发挥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吴德军 杨光攀)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