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微警长”,是辖区群众对从江县公安局丙妹派出所江东社区警长杨乐取的绰号,近日他却当上了“鸟爸爸”......原来,群众“捡”到一只猫头鹰崽交到派出所,由于相关部门没有条件救助,“微警长”就当起了“鸟爸爸”。
2017年5月19日20时30分,丙妹派出所来了两男一女的90后,报称在北上鼓楼广场发现一只猫头鹰崽,因为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就带来派出所请求救助。“微警长”接手后,三人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向猫头鹰崽挥挥手就离开了。“微警长”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确认是一只猫头鹰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估计是因意外离开了妈妈,还不能飞和单独生存,并说县里没有条件开展救助,请民警想办法养它,到其能飞后再放归自然。
群众捡到的猫头鹰崽
微警长在照顾猫头鹰崽
面对这只萌萌的猫头鹰崽,一向足智多谋的“微警长”,顿时感觉手足无措。经询问“度娘”:野生猫头鹰不会吃人喂的,必须用手掰开它的嘴,将肉(一般是瘦肉)送与它喉部,喂水用去掉针头的注射器向嘴里注射,而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未经许可,严禁人工训养,“微警长”更加头疼。
然而,没办法,“微警长”只好将猫头鹰崽带回家,试着用瘦肉喂它,或许是和“鸟爸爸”有缘,没想到它居然吃了,“微警长”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下来。
目前,“微警长”在尽力当好“鸟爸爸”,悉心照顾着猫头鹰崽,满心期待着它快快长大,早日展翅飞翔,重返大自然自由的生活……(张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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