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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摩托车被抓 他称自己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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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20 10:56:0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一起摩托车盗窃案,看起来是一个简单的小案件,却因为嫌犯陈某某自称患有精神病而生出波折。

  2016年1月18日1时30左右,镇远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放在一间网吧后面的踏板摩托车刚刚被盗。

  接到警情后,镇远县公安局合成作战室立即开展情报研判,通过网络、视频等技术手段侦查,发现嫌疑人驾驶盗窃所得踏板车往施秉县方向逃跑,立即联系施秉县公安局进行拦截。下午4时许,嫌疑人陈某某被施秉县公安局抓获,通过电话与施秉公安局民警核对被盗摩托车信息,确认该车系镇远县被盗车辆。

  镇远县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刑侦组民警立即前往施秉县公安局,将镇远籍32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带回镇远,连夜对其进行突审。

  “我有精神病,你们不能关我。”突审中,嫌疑人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然而,民警问他有无精神病病例或其它凭证,陈某某却说没有。“我曾经受过严重打击,亲密的哥哥惨死,我脑壳一直是‘Dang’的。”陈某某说。

  镇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闻警官介绍,在讯问过程中,陈某某思路清晰,能够清楚地解释盗窃的目的,对过程作了清楚的叙述,反映他的动机是具有现实性的。“我认为他没有精神病,当然,具体结论还得权威鉴定机构出具。”闻警官说。

  是不是每个违法犯罪的都可以说自己犯有精神病呢?笔者问。“当然不能这样,虽然我国的刑法对于精神病犯罪有一定的宽宥,但是没有精神病却说自己有精神病,只会加重自己的法律责任。”闻警官说。

  据了解,在审讯中,陈某某还交代了其在2015年9月份在镇远县东关上盗窃一辆男士摩托车,前往施秉县销赃卖得30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精神病鉴定正在进行中,所盗窃的踏板摩托车已被追回。(龙冠宇)

责任编辑:杨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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