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笔者从雷山县民政局了解到,为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确保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带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今年,雷山县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县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共38294人代缴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138.23万元。
其中: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763人实行全额资助90元每人,低保对象共37531人实行资助35元每人,参合资金已通过社会化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活动的有效开展,使雷山县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与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有机衔接,从而有效地满足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确保了他们在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侯天智 潘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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