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锦屏县组织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上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完善“四机制”抓落实。
一是完善“三联机制”,提升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完善信息共享、力量联用、案件联查“三联机制” ,不断完善和规范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办案的整体合力,促进了案件查处,逐步形成“四转变四为主” 的办案工作格局。
二是用好“一带三促”机制,切实保障民生。结合“大扶贫”战略,采取“以巡带案、以案促查、以查促改、以改促建”机制,把监督的重点向民生领域拓展,向基层延伸。确保党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民生政策落实不走样变形。
三是规范例会机制,突出反腐实效。规定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听取各单位上季度管辖范围内的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重点案件线索和正在调查、侦查的案件情况;汇报本系统反腐败工作的综合情况;组织协调和处理各成员单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启动问责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对不按规定汇报、通报和移交案件线索、案卷材料和案件查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影响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负主要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梁恩禹 杨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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